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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蔣宜雯 - 教務處 | 2026-04-24 | 點閱數: 143

一、認證審查作業規定說明如下:

(一)「初階」認證方式:以校為單位,將紙本認證資料及本市教育局學習護照之初階研習紀錄核章上傳填報系統。※已參與 114 學年度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課程,欲參與認證教師,請於 5 月 15 日(五)前將相關資料交至課發組

(二)「進階」認證及「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方式:請至校長暨教師專發展支持平臺(下稱教專平臺)上傳認證資料(https://proteacher.moe.edu.tw/  ,認證操作指引請至新課綱創思教學研發中心網站下載 https://reurl.cc/qn91gn(  路徑:文件下載區-專業回饋人才培訓-三類人才認證-114 學年度專業業回饋三類人才培訓認證手冊)。

(三)開放資料上傳期間:

1、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推薦表:請於 115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一)前上傳至教專平臺。

2、三類人才認證資料上傳: 115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二)至 115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止。

二、認證參與對象:

(一)初階認證:已參與 114 學年度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課程。

(二)進階認證:已參與 113-114 學年度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課程。

(三)教學輔導教師認證:已參與 112-114 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培訓研習課程。尚未取得認證之教師,可於作業期間申請認證審查,並請依期程繳交專業實踐資料。

三、本案於 115 年 6 月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及發證屆時另案函知各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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