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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一、查 106 年 5 月 26 日修正之師資培育法第 22 條第 1 項規定略以, 通過教師資格考試且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聘任之代理教師,符合該條所定於偏遠地區學校之任教條件 且經評定成績及格者,得以其 2 年任教年資抵免修習教育實習。
二、為擴大偏遠地區學校師資來源,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嗣後擔任公立中小學教師時,其代理教師年資經依師資培育法第 22 條第 1 項規定用以抵免修習教育實習者,如符合教師待遇條例第 9 條第 1 項等相關規定,得採計提敘薪級。
三、現職公立中小學教師如符合說明二情形,得於 3 個月內申請依本函改敘,並自即日起生效;逾期申... 觀看完整文章
一、查教育部 114 年 5 月 14 日臺教人(二)字第 1140041480A 號令釋略以,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曾任公立幼兒(稚) 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為教師待遇條例第 9 條第 1 項第 4 款所定經該部認定等級相當之服務年資,每次期間 3 個月以上累積滿 1 年者,得提敘 1 級薪級。
二、前開教育部 114 年 5 月 14 日令釋發布時在職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如職前有曾任公立幼兒(稚)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應於本案下達後 3 個月內依該令釋申請改敘,並溯自 114 年 5 月 14 日生效;逾期申請者... 觀看完整文章
一、 核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 13 條第 1 項第 6 款規定如下:
退撫新制實施後,師範校院學生依師範校院學生實習及服務辦法規定,經權責機關核准改分發至私立學校實習,實習期間占實習學校編制缺並比照正式教師核支薪給,實習期滿後經補實者,實習期間服務年資得於轉任公立學校教職員到職支薪之日起十年內,由服務學校向退撫基金管理機關申請補繳退撫基金費用本息。其應繳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由退撫基金管理機關依其任職年資及等級,對照同期間相同薪級教職員之繳費標準,換算複利終值總和,由申請補繳人一次全額補繳後,始得併計年資。
二、 茲以退撫新制實施後,任職年資均應繳付退撫基金費用... 觀看完整文章
一、本次教師請假規則修正重點如下:
(一)增訂身心調適假,每學年准給三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並得以時計,且學校不得拒絕,亦不得為其他不利之處分。(修正條文第三條)
(二)將學校核准延長之病假稱為延長病假;依第四條第六款所請公假修正文字為因公傷病請公假。(修正條文第三條及第五條)
(三)調整部分公假規定之款次並酌修內容;將依其他法規所定之公假,及基於法定義務出席作證性霸凌、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事件,增列為給予公假事由之一。(修正條文第四條)
(四)配合延長病假或因公傷病公假請假及銷假時之檢證採層級化規範,修正留職停薪期間病癒申請復職時之檢證規定。(修正條文第... 觀看完整文章
一、職場霸凌定義:職場霸凌可以定義為指在工作場所中發生,藉由濫用權力與不公平處罰所造成之持續性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致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受羞辱、被孤立及受傷。
二、申訴管道:
(一)處理單位:本校人事室
(二)專線電話:06-6322136
(三)處理程序:依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園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業務注意事項辦理。
三、防治職場霸凌宣導短片
https://youtu.be/Gm7einiugp4  【菜鳥的戰爭】
四、相關研習課程
(一) 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定義篇(A): https://reurl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