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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彈跳視窗觀看:113衛福部台南醫院健檢套裝項目及內容.pdf
於彈跳視窗觀看:113台南市公教美展簡章.pdf
於彈跳視窗觀看:有關中小學聘任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於代理期間死亡,比 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規定,發給遺族撫慰金及殮葬補助費一案,請查照。.PDF
於彈跳視窗觀看:公務人員經機關指派於法定辦公時間以外執行職務者為加班,應依保障法第23條規定予以補償;至於公務人員所參加之活動、訓練或研習性質是否屬於執行職務,則宜由服務機關覈實認定辦理。如經審認非屬保障法第23條之執行職務,考量公務人員係奉派(准)於休息日及放假日參加,非自行前往,仍得由服務機關予以補休。.PDF 於彈跳視窗觀看:11209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公務人員奉派(准)於休息日及放假日參加活動(如紀念或慶祝活動、文康活動 等)、訓練或研習等,得否核予補休一案.PDF
於彈跳視窗觀看:112重申各級學校應遵循教育及行政中立相關事項,詳如說明,請轉知所屬人員配合辦理.PDF
於彈跳視窗觀看:11206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出勤實施要點修正規定.pdf 於彈跳視窗觀看:11206「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出勤實施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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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 衛 生 福 利 部 臺 南 醫 院 113 年 1 月 12 日 南 醫 健 字 第 112200610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旨揭客製化套餐規劃請逕洽報名專線: 06-2200055-6605 。 聯絡人:陳小芳執行秘書。
一、本校 113 年度優良教師,依規定選出 3 名,依序為教師陳 O 佳( 18 票),教師蕭 O 玲( 13 票)及教師陳 O 靜(10 票),恭喜!!!
二、依據「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優良教師師鐸獎暨推薦至教育部師鐸獎評選要點」第 7 點定:「各校得自最近三年內(含當年度)曾獲優良教師及曾獲優良教師自願參與者,票選第一名參加本市師鐸獎。若婉拒參與本市師鐸獎評選,則可依票選結果依序遞補。若該校僅有一名優良教師,亦選擇放棄師鐸獎評選,則該校視為棄權。」,準此,俟徵詢獲選同仁意願後再行決定是否辦理加第二階段推薦參加本市師鐸獎候選票選活動。
說明:本( 112 )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業經考試院組成評審委會 員評選出 6 名得獎人及 6 組得獎團體。為使民眾瞭解本獎項 之設立意義及獲獎事蹟,肯定表現傑出之優秀公務人員及 政府團隊,並期許全體公務人員效仿學習,展現熱忱、敬業之公共服務精神,茲檢附「112 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公益廣告(積極關懷篇)」https://www.mocs.gov.tw/media/detail.aspx?Node=1009&Index=0&md_id=2224 及「112 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 益廣告(熱忱奉獻篇)」https://www.mocs.gov.tw/media/detail.aspx?Node=1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旨揭美展邀展對象為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所屬員工及 其眷屬(限員工之配偶及直系血親暨退休人員;收件作品分為國畫、書法、油畫、水彩、攝影等五類;請各機關學校鼓勵(退休)同仁依所附簡章,精選創意作品以電子 檔案繳件參展,並可錄製語音介紹。
二、作品選送方式: 112 年 12 月 29 日前由人事人員至 ishare 表報 系統填寫「113 年臺南市政府線上公教美展送件作品檔案及 清冊」報表繳件。上傳作品之電子檔案規格須為畫素達 1,200 萬以上之電子檔案(JPG 檔),檔案大小 3-5MB ,彩色或黑白照片皆可。若繳交之電子檔案效果呈現不佳,得由主辦單位視個案情形予以協助。
三、本次參展同...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10 月 24 日臺教國署秘字 第 1120130160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表彰堅守崗位、默默耕耘、犧 牲奉獻之教育工作同仁,並樹立可資效法之楷模,特辦理 旨揭計畫,規定如下:
(一)推薦對象: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以 下併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符合推薦資格之個人【含 校長、教師、教學人員、職員(工)、教育行政人員及 教育志工】或團體由其服務單位就個人或團體之優良事 蹟撰文推薦。
(二)推薦方式及程序:各單位擬具推薦表及具體感人事蹟, 並按下列程序辦理後提交資料:
1、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人員...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10 月 24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20140212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公務人員經機關指派於法定辦公時間以外執行職務者為加班,應依保障法第 23 條規定予以補償;至於公務人員所參 加之活動、訓練或研習性質是否屬於執行職務,則宜由服務機關覈實認定辦理。如經審認非屬保障法第 23 條之執行職務,考量公務人員係奉派(准)於休息日及放假日參加,非自行前往,仍得由服務機關予以補休。
請各校確實遵守行政中立相關規範(詳如附件公文),茲列舉說明如下:
(一)不得接受特定政黨捐贈物資。
(二)不得利用部分集會活動,邀集特定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 人與會。
(三)不得動用行政資源、利用職務關係、影響公務執行或使 用職銜名器支持或反對特定公民投票案。
(四)不得於校園圍牆懸掛特定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宣傳布條。
(五)不得擔任特定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之競選總部、後援 會或促進會職務或站台合照。
(六)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競選或 罷免活動期間,學校核准場地租借後,不得有豎立標語、看板、旗幟、布條等競選或罷免廣告物。
說明:
檢送修正「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出勤實施要點」1 份。
請本校教師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