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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轉「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12 年 2 月 2 日以臺教人(二)字第 1124200024A 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 112 年 2 月 2 日臺教人(二)字第 1124200024B 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來函影本及其附件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