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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講座助理得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規定覈實支給交通費及國內住宿費,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7 年 5 月 2 日總處給字第 1070039708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