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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務人員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錄取或及格,參加取得執業資格之相關訓練,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認定為得申請留職停薪之情事,銓敘部歷年相關解釋與兩院會銜令未合部分均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0 年 7 月 6 日部銓四字第 1105364648 號函辦理;本府 110 年 7 月 2 日府人力字第 1100796586 號書函諒達。
二、旨揭情事,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 110 年 6 月 29 日以考臺組貳ㄧ字第 11000043021 號、院授人培字第 11000015392 號令會銜發布。
三、檢附前揭銓敘部原函影本、考試院與行政院會銜發布令影本各 1 份。
主旨:公務人員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錄取或及格,參加取得執業資格之相關訓練,認定為得申請留職停薪之情事,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 110 年 6 月 29 日考臺組貳ㄧ字第 11000043021 號、院授人培字第 11000015392 號令會銜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6 月 29 日總處培字第 11030023672 號函辦理。
二、考量專技執業證照之取得,應在強化人員對機關業務之處理能力,且應兼顧機關業務正常運作。是以,各機關依旨揭規定考量業務運作及個案實際情況時,宜審酌該專技執業證照與「機關業務或現任職務間有高度關聯性」。
三、檢附前揭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函影本、考試院與...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轉知教育部 86 年 3 月 28 日台(86)人(一)字第 86030517 號函、 86 年 6 月 5 日台(86)人(一)字第 86054323 號函、 88 年 10 月 6 日台(88)人(一)字第 88111715 號書函及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88 年 9 月 13 日八八教中(人)字第 88530297 號書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6 月 18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061961 號函辦理。
二、查教師法第 14 條至第 16 條、第 18 條、第 22 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教評會)設置辦法第 8 條,均明文規定教評會審議教師之解聘、不續聘、停聘及資遣案件之決議比例。
三、次查教評會設置辦法第 3...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為簡化行政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並強化本府各機關考核管理權責,修正「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為使各機關對於所屬涉嫌刑事案件人員即時予以課責,明定事證明確經檢察官起訴或經任一審級法院判決有罪即應由服務機關本權責審究行政責任。
(二)基於任免與獎懲核辦權責一致性,明定停職、復職及專案考績以外之免職案件由任免權責機關核辦。
(三)配合實務作業,明定一次記二大功(過)專案考績應層報本府核辦。
(四)基於任免、年度考績、平時考核權責一致性,修正區長之獎懲作業應由區公所報由民政局層報本府核辦。
二...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行政院為落實「0-6 歲國家一起養」政策,自本( 110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軍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發措施(加發 2 成薪),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10 年 6 月 21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0400059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一份。
二、為建構友善生養環境,行政院於本年 5 月 6 日院會提出「少子女化對策-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環境」政策,其中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下簡稱育嬰留停津貼)由現行 6 成薪提高至 8 成薪,外加之 2 成薪並由中央全額負擔,軍公教人員亦一體適用。
三、為落實前開政策,自本年 7 月 1 日起,依「軍人保險條例」第 16 條之 1 及「公教人員保險法」第 35 條等規定請領育嬰留停津貼有案之被保...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有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防疫需要,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申請防疫照顧假及因應措施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培訓委員會 110 年 6 月 18 日公訓字第 110000588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按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21 條第 1 項規定:「公務人員各等級考試正額錄取者,按錄取類科,依序分配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者,發給證書,依序分發任用。……」次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以下簡稱訓練辦法)第 31 條規定:「(第 1 項)受訓人員在實務訓練期間,得請事假、病假、婚假、喪假、娩假、流產假及休假日數應按實務訓練月數占全年比例計算,未滿半日者...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函轉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疫情指揮中心)提升全國疫情警戒至第三級,有關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尚未完成核銷之 109 學年度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觀光旅遊額度,得列屬自行運用額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6 月 17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7144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補助總額調整」使用者手冊各 1 份。
二、茲因疫情指揮中心於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三級後,多次籲請民眾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致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未便於 109 學年度結束前請領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之觀光旅遊額度。
三、為配合防疫政策及兼顧是類人...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轉知教育部有關教師代理主管、導師或特殊教育職務,依規定支領主管、導師或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者,其教師成績考核獎金之職務加給計算標準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6 月 17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065977 號函辦理。
二、教師代理主管職務,依規定支領主管職務加給者(即連續代理 10 個工作日以上者),其成績考核獎金之職務加給計算方式:
(一)為期學校教師與公務人員權益衡平,有關考核年度內教師代理主管職務,並依規定支領主管職務加給有案者,其成績考核獎金之主管職務加給計算方式,比照公務人員改以實際代理主管職務所跨列之月數,按比例計算。
(二)倘於考核年度 7 月 31 日依規定支領主管職... 觀看完整文章